音乐类专业市统考的科目、地点、时间、合格线的确定
1、市统考科目:
2009年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:
音乐教育(四门): 声乐演唱、乐器演奏、乐理、视唱练耳。
音乐表演(三门): 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(任选一门)、乐理、视唱练耳。
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。
2、市统考地点:汾阳路20号,上海音乐学院内。
3、市统考时间:1月17日—18 日 (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)
4、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,确定市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,于2月中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单,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,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。